警察廳擬修法放寬電動滑板車無照上路視同腳踏車

警察廳至今把電動滑板車一律當作「原付摩托車」看待強調必須要駕照,鑑於近日專家學者開會結論態度趨向軟化,決定在明年國會常會期間提交道路交通法修正案。

警察廳至今把電動滑板車一律當作「原付摩托車」看待強調必須要駕照,鑑於近日專家學者開會結論態度趨向軟化,決定在明年國會常會期間提交道路交通法修正案。針對跟單車差不多大小,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下只要年滿16歲允許無照上路。有義務配戴安全帽不過沒有強制性,原則行走(自行)車道但如果能控制車速顯示低於6公里那就可騎上人行道。原先車牌後照鏡、自賠責保險要求預估會繼續延續下去。

電動滑板車方便易上手,都市短程代步相當受歡迎。9縣市今年4月開始試辦業者出租,時速15公里以下給持照人士騎乘。另方面9、10月全國取締違規件數為23件,發生人身事故1件,物損事故14件。騎士數量日益增長隱約透露民眾的交通安全觀念仍待提升,像是闖紅燈撞上計程車、飲酒後邊騎邊用手機、追撞救護車等等。警察廳盼修法提高便利性的同時,妥善事故預防之相關配套規定,建立社會大眾的信任排解心中疑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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